比选邀请函
2020-04-16
广州二运鑫粤新能源有限公司对茅岗路380号茅岗充电站移车服务劳务承揽项目,诚邀符合资格的比选人递交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一、 服务项目:充电站移车服务劳务承揽项目。
二、 项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茅岗路380号茅岗充电站内。
三、 服务期限: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四、 报价说明:
(一) 价格包括:岗位工资、各类津贴、社会保险、医疗福利、加班费、管理费、利润、各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要求的内容发生的一切费用。
(二) 服务费用按每自然月以日均55台总充电车辆数为基准价13000元/月(含税),平均每增加或减少一台车按100元/台.月(含税)结算,减少下限为40台车10000元/月(含税),增加上限为90台车18000元/月(含税)。移车服务费按每月实际充电车辆数进行结算,高于该限价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五、劳务承揽服务要求
(一) 公交车辆移车需要安排人员7小时提供服务,即每天22:00-次日05:00。其余班次上班时间以通知书规定为准。
(二) 中选单位作业人员应持有合法的机动车驾驶执照(A1或A3驾驶证),并且驾龄在三年以上,年龄不超48周岁,三年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思想品质好、身体健康。
(三) 在工作期间,因中选单位作业人员过错造成的安全事故,引发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中选单位负责。
(四) 作业人员须经过岗前培训,懂得车辆充电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中选单位须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未经培训的作业人员不得上岗。
(五) 中选单位作业人员工作服须统一款式、颜色、须配备警示作用的反光衣。
(六) 中选单位须自行配备足够的工作需要的日常工具、设备设施及劳保用品
(七) 中选单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招标人的规章制度及考核办法,招标人可对作业人员进行监督和日常管理,对不符合要求或不遵守制度的劳务人员,可提出调整意见,中选单位应及时给予调整。
(八) 中选单位作业人员必须为中选单位自行招聘、自行雇用,与中选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与招标人不存在任何的劳动法律关系,中选人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用人单位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劳动人事关系、工资保险关系和劳动用工手续等。
(九) 招标人有权对中选人提供的移车服务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结合招标人管理制度作出相应的奖惩。
六、 安全生产要求
(一) 中选人应按照站场交通组织方案开展移车服务。
(二) 中选人充电车辆驾驶员应按相关车辆安全规程和交通规则操作:行驶不得超过站场内限速标志的最高时速;严格按照交通标线和标识行驶;严禁站场内轰油门、鸣喇叭、试刹车;主动礼让行人;在站场内做到“起步稳、行车稳、停车稳”等。
(三) 作业人员应接受招标人站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引,如因作业人员违反规定,导致场内发生车辆失窃、毁损或火灾等事故,责任由中选人承担。
(四) 作业人员应按站场规定使用站场内设备设施,不得用于与车辆充电无关的业务;不得擅自拉接电源电线,不得擅自使用自带大功率用电器,影响站场安全用电;如因中选人责任导致招标人的设备设施损坏甚至诱发安全事故的,由中选人承担全部责任。
(五) 作业人员应积极协助配合站场管理人员处理站场各类突发事故。
(六) 因中选人责任而造成的人员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由中选人负责经济赔偿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 付款方式
(一) 服务费以当月结算确认表核算金额为准。招标人按月支付中选单位业务服务费。中选单位每月向招标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业务服务费用明细。
(二) 合同期限内,由招标人业务主管每月对中选单进行服务质量考核,对服务工作能力表现、出车安全率、服务满意度等方面进行日常考核(详见合同附件),日常考核得分高于85分为合格,低于85分时将从其月度服务费中进行5%-15%的扣罚。
(三) 招标人原则上提前7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中选单位确定起始服务日期和具体的充电车辆数量。
(四)双方必须在每月5日前(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一天)完成上月的车辆确认数量、考核表及结算表的核对并盖章确认;中选单位请款资料在每月10日前完成盖章确认(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一天),并提供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每月15日前(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将上月的服务费结算给中选单位。
八、 履约保证金
(一) 中选人需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一次性缴纳人民币壹万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
(二) 中选人在合同执行期间发生违约责任的,其产生的罚款、赔偿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相关款项的,在移车服务费中予以扣除。
(三) 中标人在合同执行期间因违约责任导致履约保证金被部分扣除的,须在五个工作日内补缴被扣除的履约保证金。
(四)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且双方完成相关结算后的7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一次性无息退还。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项目评审表(附件1)
参选单位应根据评审表提供相应的资料,不提供不得分。
十、 参与报价单位需知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二) 投标人承诺中选后投入本项目的移车作业人员须持有A1或A3驾驶证。(提供承诺函)
(三) 具有良好的社会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或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书面声明)
(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
(二)
(三)
(四)
(五) 参与报价单位提供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服务项目报价。
注:上述提交的报价资料文件请加盖公章,并用信封密封装订。
十、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4月22日上午9时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送达广州市黄埔区茅岗路380号。
十一、 如提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不足三家或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合格参选人不足三家时,评审委员会可继续对通过资格条件的参选人进行评审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二、联系地址:广州黄埔区茅岗路380号。 联系人:成小姐,电话:020-89885280。
充电站移车服务劳务承揽项目评审表
序号 |
评价项目 |
具体内容 |
所占分值 |
评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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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司规模 |
实际注册资本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得5分,1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的得3分,100万元以下的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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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同类业绩 |
自2017年1月以来具有充电站移车服务经验(须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每个得5分,最高得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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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服务承诺、服务标准及作业流程 |
服务管理各项质量指标明确,服务标准及作业流程规范得20分; 服务管理各项质量指标基本清晰,服务标准及作业流程基本满足要求得15分; 服务管理各项质量指标不清晰,清洁服务标准及作业流程不规范不得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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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对项目理解及响应程度 |
根据报价人对项目的理解清晰透彻程度、对服务需求的响应程度进行横向比较:优得5分,良得3分,否则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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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项目报价 |
项目报价不高于该项目报价为有效报价,报价按从低至高排名,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得60分,从第二名开始每名递减10分,以此类推,无效报价得0分。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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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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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签名: